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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壓液機械廠 發布時間:
2009年11月7日 瀏覽次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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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輕重工業調整大體分為三階段。
一是建國初期至1978年,重工業化特點非常明顯。為改變重工業薄弱局面,從“一五”開始我國就集中力量重點發展重工業。但1958年開始的“大躍進”,由于片面強調發展重工業,最終導致輕、重工業比例關系嚴重失調。1960年,輕重工業總產值的比例為33.4:66.6。經過三年調整,失衡的輕重工業比例關系重新趨于協調。七十年代開始,輕重工業生產結構再次出現不協調狀態。1978年輕重工業總產值比例分別為43.1:56.9。輕、重工業結構的失衡,使得國家不得不對消費品實行調撥分配,大多憑票證限量供應,市場處于全面緊張狀態。
二是1978年到80年代末,輕重工業均衡化調整時期。這一階段主要對輕工業實行了“六個優先”的政策,以紡織工業為代表的輕工業獲得了快速發展。1989年輕重工業總產值比例為48.9:51.1,輕重工業基本協調增長。
三是90年代初至今,工業增長明顯轉向以重工業為主導的格局,再次出現了重化工業勢頭。2008年輕重工業總產值比例為28.9:71.1。但此次重化工業的增長機制與改革開放前的情況有著本質的不同。改革開放前是不計客觀條件的盲目“跨越”,改革開放后是在房地產、汽車等消費結構的升級推動下發生的,是基本符合工業化進程演變規律的。這一時期的顯著特點是電子信息產業高速增長,并持續成為帶動我國工業發展的第一大產業。鋼鐵、機械、建材、化工等行業生產能力大幅度增長,也成為工業生產的重要支柱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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